上班时,不满16周岁,工龄(视同缴费年限)如何计算呢?

试管百科    2023-01-16 16:24    浏览121次

上班时,不满16周岁,工龄(视同缴费年限)如何计算呢?

上班时,不满16周岁,工龄(视同缴费年限)如何计算呢?

有个粉丝问我,他1963年生人,由于家庭困难,1977年(14岁)没有继续上学,托人在开滦劳服上班当临时工,工作突出,第二年(15岁)转为集体固定工,现在接近退休了,听说16岁前不算工龄,不能计算缴费年限?心里很焦虑

笔者对此问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社保的政策进行分析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4号《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国务院令第364号公布)第二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以下统称使用童工)。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此规定自2002年1月1日执行。

因此在2002年以前确实存在不满16周岁就存在参加工作的可能了,那么16周岁以前的工作经历如何确认缴费年限呢?

主要分三种情况:

1、建立个人缴费制度后并且是个人正常实际缴费的(不能是补缴),合同制从86年10月份、临时工90年3月份、固定工93年1月份,16周岁前的缴费年限应该认定为实际缴费年限。这种情况下极少。

2、国家正式招工时,不满16岁,并且是当时劳动部门认可的,比如招工表的实际年龄不满16周岁。那么招工表以后的16岁前的连续工龄可以认定为缴费年限的。

3、16岁前先做临时工,后招为固定工(合同制)的,因为当时不满16周岁时上班,并没有得到国家(劳动部门)认可,那么招工表16周岁以前的工龄就不在认定为缴费年限了,也不能补缴。

根据以上分析:

该粉丝是15岁转的集体固定工,是国家认可的,因此15周岁那年的工龄可以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而14岁的工龄由于属于没有手续的临时工,因此不能算作视同缴费年限。

本人分析,供参考,最终以人社养老行政部门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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