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孕女职工产检假的时间、次数及待遇_上海总部

试管百科    2019-08-26 09:35    浏览97次

法律规定代孕女职工产检假的时间、次数及待遇_上海总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14条规定,医疗保健机构应当为育龄妇女和孕产妇提供孕产期保健服务。孕产期保健服务包括为孕妇、产妇提供卫生、营养、心理等方面的咨询和指导以及产前定期检查等医疗保健服务等。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6条第3款规定,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解读提示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也被称为“产检假”。产前检查时间既包括实际检查时间、等待时间,也包括在途时间。

在产检假待遇方面,产检时间应当依法计入劳动时间,按正常出勤享受工资待遇。女职工进行产前检查的,用人单位不能按病假、事假、旷工处理,应当准假并发放正常的工资待遇,而不能扣发女职工产检期间的工资。

在产检费用方面,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中部分地区按照限额方式支付(比正规医院能捐卵吗如北京)、部分地区实行定额补贴办法(比如上海);未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则由用人单位支付。

实践中,部分用人单位通过规章制度规定限制孕期女职工产检假的时间和次数。但是,《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以及国家其他法律规定并没有对产检时间和次数的上限作出限制性规定。2011年龙岩代孕包生男孩原卫生部发布的《孕产期保健工作管理办法》和《孕产期保健工作规范》,也仅是从规范医疗保健机构的孕产期保健工作角度规定了产前检查次数的下限。根据《孕产期保健工作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在整个妊娠期间至少提供5次产前检查,发现异常者应当酌情增加检查次数。根据《孕产期保健工作规范》规定,孕期应当至少检查5次。其中孕早期至少进行1次,孕中期至少2次(建议分别在孕16-代孕女职工产检假的时间、次数及待遇_上海总部20周、孕21-24周各进行1次),孕晚期至少2次(其中至少在孕36周后进行1次),发现异常者应当酌情增加检查次数。北京、天津、河北、上海、广东、江苏等绝大部分地区没有对产检次数进行限制,个别地区比如深圳市虽规定了一般性产前检查共计12次,但仅为社保机构为统一规范执行地区产检项目而设定。上述卫生部或地方规定并不能作为用人单位限制孕期女职工产检假时间和次数的依据。现实中每个孕妇个体情况也会有差别,进行产前检查的项目、频率应由专业医疗保健机构的医生作出判断,只要女职工提供了产检的相关证明,用人单位均应将产检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扣发工资或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将承担侵犯三期女职工合法权益的法律风险。

典型案例

在郭某与金万车(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案中「参见(2014)二中民终字第04160号民事判决书」,二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因依据我国相关规定,女性职工在郑州有代孕机构吗在劳动时间内进行的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故金万车信息技术公司不应因产检请假而扣发郭某的工资,公司应补发郭某2012年2月至8月期间因产检发生的病假扣款1279.74元。

实务建议

考虑到全面二孩政策下孕产妇及高龄产妇的增加趋势和医疗资源紧张的现状南昌代孕包双胞胎,孕期女职工产检所需的时间和频次必然有所增加,用人单位对此应给予一定理解和支持。产前检查的次数和时间应由医疗保健机构根据相关工作规范以及女职工的实际身体状况确定,用人单位应严格根据医疗保健机构的安排,给予女职工产检假。

现实中确实存在个别孕期女职工申请产检假过于频繁的情况,我们建议用人单位通过规章制度入手,就孕期女职工申请产检假的程序和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作出明确规定,要求其按照规定程序提供医疗机构相关证明,作为核准产检假的依据。同时,我们也提醒孕期女职工应遵守请假程序和考勤纪律,严格按照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履行产检假的请假手续,避免被认定为旷工进而引发被解雇的法律风险。

来源:威科先行劳动法库


理疗有助怀孕吗 吃鹿胎膏治不孕的案例

参考资料